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商请协助推荐广西艺术基金专家的函》通知,为支持广西艺术基金专家队伍建设,做好我校专家人选择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概况
广西艺术基金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导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发起设立的公益性基金,旨在繁荣广西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广西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资助门类包含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艺术作品传播推广、艺术人才培训等。专家入库后将承担基金项目咨询、评审、监督、成果运用等相关工作。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德艺双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社会声誉良好。坚定拥护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理论素养高,把关能力强,能够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资助项目导向管理职责。
(三)专业能力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属艺术领域取得突出成就,活跃在艺术创作、艺术活动一线;专业能力出众、行业贡献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优秀人才,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遵纪守法。近年无尚在处分期内的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可参与项目咨询、评审、监督、成果运用,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可开展通信评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行业公认成就突出的权威专家,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
三、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广西艺术基金发展规划、申报指南、管理制度制定提供专业咨询;
(二)承担基金一般资助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三)提出资助项目资助额度建议;
(四)参与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实施环节监督;
(五)提供基金相关业务咨询、评审、监督、评估意见;
(六)按年度更新个人单位、联系方式、专业类别等库内信息,配合专家库动态管理。
四、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请各单位对照条件,择优遴选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填写附件《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于10月8日前纸质版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
附件: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
初审:白洋
二审:孙伟钰
终审:张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