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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研究工作,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科研处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关于组织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组织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在岗教师及行政人员。

    二、项目范围

    该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撤销申报。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16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申请书一式4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dfmsbjb@126.com邮箱,联系人:班 丽,电话:88596211(800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6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2.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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