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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7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2018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各申报人请认真填写申报书,确实提高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选题要求

    应用研究选题,既可由申请人按照《选题指南》选择切入点进行项目设计(题目可进一步细化),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选题要侧重实证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基础研究选题,由申请人自行设计,选题应准确把握理论前沿、学科前沿和相关领域实践发展前沿,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创新,可参考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其余申报条件与一般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相同。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域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所属工作单位申请。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份);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论证》活页(6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一份,申报名单电子汇总表一份。

    2.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2.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0%,申报时提交检测报告。

    3.正在承担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一旦发现此类情况,撤销申请人申报资格,同时撤销在研项目,并将所在单位列入科研诚信档案。

    4.同一项目在申报本项目的同时不得申报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

    5.凡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我校申报截至时间为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至邮箱dfmsbjb@126.com

    联系人:班丽 联系电话:8008,0311--88596211

    附件:2018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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